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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偷运“野味”忙 被宰野猪藏身中巴车被查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9:0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野猪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严禁出售、贩卖,但是,昨天下午,南京下关区工商局稽查科在下关长途汽车站的一辆客车上,查获三头被宰杀的野猪,让人感到震惊。工商部门怀疑这与国庆节临近,不少餐饮场所需要大量“野味”有关。

  昨天下午2点30分左右,有市民向下关工商局反映,下关长途汽车站一辆牌照为皖M213XX的客运中巴车上装有野猪肉。下关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打开该中巴车的后
备箱,发现里面放着两个密封的大箱子。工作人员取出一个打开之后发现,里面放着三个野猪头,周围盛有许多冰块,而另一个箱子内则全是肉块。经过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检查,初步确认两个大箱子内共装有三头被切割的野猪。工作人员当即对这些肉进行暂扣。该中巴车的司机向工作人员表示,他仅仅是负责运输的,对箱子里面装着野猪肉的事情毫不知情,并提供了托运人的联系方式。随后,工商局的工作人员通过司机联系到了野猪肉的托运人奚女士,经确认司机确实是不知情后,允许其离开。

  在下关惠民桥做水产生意的奚女士接到下关工商局的通知后,当天下午4点赶到下关工商局。她向工作人员出示了一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上面标明该证是江苏省农林部门颁发的,经营时间到2007年4月份,上面写着经营范围是人工养殖2代以上的野生动物允许销售。据奚女士介绍,这些野猪肉是她从江西某处买来的,打算运到盱眙一饭店销售,她认为是人工养殖的野猪才买的。下关工商局的人员很快对查获的猪肉进行了检查,初步认为该猪肉是原生态野生猪肉,而不是人工养殖2代以上的野猪肉。最后,下关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明天将会与省农林部门联系,一起进行再次检查确认,如果不是人工养殖2代以上的野猪肉,他们将对奚女士依法进行严厉处罚。记者下午从农林部门了解到,出售人工养殖的野猪肉的确要向林业部门申请“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随意出售原生态野猪肉的做法是违法的,被发现后林业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没收处理。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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