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后得“常回家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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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9:27 千华网 | |||||||||||
房屋出租须备案
目前,鞍山市流动人口数量非常大,管理难度也很大。为此,警方提出“以房管人”的办法控制和监督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房主和承租者双方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目的是为了在登记备案过程中,民警能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情况,以防有问题的人混进社区,给社区的治安带来潜在的危害。 登记备案有好处
在派出所进行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是免费的,民警会拿出一份协议书,房主与派出所社区民警双方共同签订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有几大好处:出租后的房屋一旦被房客弄坏了或是出现其他问题,民警可以帮助房主寻找房客;一旦发生治安、刑事等案件,便于警方立案侦查并及时通知房主,保障房主利益不受侵害。此外,登记备案后,房客成了合法居民,民警有责任和义务保障房客的利益。 外来人口要办证 外来人口租房要到派出所登记备案,是否收取“暂住费”?据了解,暂住费已经取消。目前,派出所只对管辖区域内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办理暂住证仅收5元工本费。外来人口只有办理了暂住证,才具有合法的居住身份。办理暂住证的手续很简单,凭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照片,就可以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警方还提醒市民,房子出租后,房主大都在较长的收租期后才回家看看,而这段时间内,稍有疏忽就会出现问题。如果房主在出租房子时到派出所登记备案,并办理了暂住证,社区民警就会在日常工作中,时时关注房屋的使用情况。 记者李晓阳摄 路敦贵 首席记者 张丽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