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63家超市承诺过期食品主动下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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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9:55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朱润胜、徐继平、林凤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保证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近日,秦皇岛市工商、商务两部门联手在超市推行了经营管理自律制度,并与63家经营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超市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签订责任状的超市公开承诺,保证商品标识规范,过期食品主动下架。 按照规定,超市要及时停止销售检查中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行
超市要负责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猪肉需索要《动物产品检疫证》,蔬菜需索要批发市场的《检验合格证》,大米、面粉等20大类食品及国家即将实施市场准入的其它类食品进货时要备案,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