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人员转诊外地费用有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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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0:0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家住金海里小区的郑女士反映,其丈夫患病久治不愈。广州有家医院治疗此病有专长,丈夫想去求医,但不知市医疗保险机构是否能报销这趟医药费。近日多方打听,都没得到准确答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有关人士介绍,转往外地的医院原则上仅限本省和上海市的省(市)级医院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队医院限于上海的上海医院、长征医院和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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