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杀人 凶犯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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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4:2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梁宗记者宋宁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发生在去年10月的林肯会所案作出一审判决,凶犯顾华明被判处死刑,其他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5年10月6日凌晨1时许,顾华明、许永平、刘智成、许平等人在本市昌平路林肯会所娱乐的时候,许永平与被害人连建龙在会所过道处因琐事发生争执,顾华明等人得知后“拔刀相助”,顾华明持刀猛刺连建龙胸背部多处,刺破连建龙心脏,导致他大失血死亡。
依据有关法律,法院判处顾华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许永平有期徒刑15年;判处刘智成有期徒刑4年;判处许平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