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抢到两元钱嫌钱少还事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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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3:31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抢到两元钱,抢匪嫌钱少,将钱还给受害人。昨下午,该抢匪因涉嫌抢劫被渝北区警方刑拘。 18日晚11时许,渝北区高三学生龚某下晚自习回家,步行到春天花园附近时,被一男子用刀抵住脖子,抢走身上仅有的两元钱。男子嫌钱少将钱还给小龚,然后逃走。
小龚跑回所住的春天花园小区,带着保安将抢匪追进三支路一栋居民楼。 保安守住楼口,拨打电话报警。双龙派出所10余警力赶来,在顶楼楼梯间搜抢匪。 讯问得知,抢匪姓杨,北碚区人,18岁,无业。 记者 莫雪庆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