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民工开小灶被工地罚数百元 口味与安全孰重孰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4:4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刘豫 韦雨丹

  因为食堂的饭菜不合口味,南宁市一建筑工地的民工在宿舍里开起了“小灶”,却为此被工地的管理方罚款数百元。工地管理方认为,民工私自“开小灶”存在安全隐患,罚款之举只是希望能够达到教育的目的。记者走访数个工地,发现“开小灶”的确是众工地的安全禁忌之一。

  饭菜不好 另起炉灶

  20多天前,刘先生带着妻子到南宁市鲁班路一个工地做工。刚开始,刘先生两口子总吃不惯工地食堂的饭菜。于是,刘先生便买来煤气灶、高压锅,和妻子在宿舍里搭起了灶台。9月17日,刘先生被工地管理方贴出书面告示,罚款300元钱,原因是工地上早有明文规定,禁止工人在工地内用煤气、电磁炉等私自煮饭。同时因“开小灶”被处罚的还有多位民工。

  对于处罚,刘先生表示不解。“我们是外地人,工地食堂的饭菜不合我们的口味,食堂的卫生状况也让人感觉不好,所以才开小灶。”刘先生说,他以前在别的工地干活时,工地上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因此他一直都是和妻子在工地上私自开伙吃饭的。

  9月19日,刘先生向记者表示,经过和工地的项目部协商之后,他已经打算和妻子一起到工地外面去租房子住,这样就可以自己煮饭吃了,“自己煮着吃,每个人每天只需6元钱就能解决伙食,既省钱又卫生,感觉好多了”。

  私自开伙 存在隐患

  9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刘先生工作的工地。工地食堂是一个在工地内临时搭建起的平房,记者进入食堂厨房,发现食堂除了搭建的设施较为简陋之外,并没有特别脏乱的现象,摆在桌上的菜肴品种还挺多,看上去跟外面快餐店的菜色没什么差别。

  该工地的项目部经理史先生告诉记者,工地上的工人来自全国各地,饮食口味很难统一,有人吃不惯食堂的饭菜是肯定的。但是,并不会因此而允许工人在工地内私自使用煤气灶、电炒锅等煮饭。史先生说,工人在工地内煮饭所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和易燃品,都会让工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是不规范的,也是安监部门多次强调的。

  在史先生指引下记者看到,工地内的墙上贴着不少禁止工人在工地内使用煤气灶、电磁炉等器具的告示,而每扇房门上也刷着“禁止使用高功率电器、煤气灶、火炉”的标语。史先生说:“尽管多次教育、强调、警告,仍有工人偷偷地使用这些器具煮饭,我们先是以教育为主,再次发现后才会罚款。”他表示,罚款是为了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杜绝安全隐患而采取的迫不得已的措施,待到工人改过之后,他们会视情将钱给回工人。

  多数工地 禁止小灶

  当天,记者分别走访了南宁市几个工地。这些工地里都有专门的工地食堂,禁止工人在工地内私自使用煤气炉等器具煮饭。

  在大学路的一个工地食堂外墙上,贴着禁止工人私自煮饭的告示,“违者罚款100元”。工地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地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从安全角度出发的,“工人宿舍里装的都是照明线路,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煮饭,线路很可能因为承受不了而导致失火”。

  记者在走访的多家工地饭堂发现,这些饭堂厨房虽然较为昏暗、凌乱,也未见悬挂任何证件,但民工还是对饭菜相对满意。大学路一家工地的一位民工当日饭盆里的菜是豆角炒猪肉,该电工表示,如果能够自己开伙的话,花费会低一些,吃得也会好一些,因此肯定会有一些工人自己偷着煮饭吃的。快速环道旁一工地的保安也认为,工地饭堂的饭菜还可以,时不时他也会到外面换换口味。至于在工地内煮饭的行为,他认为“确实不太安全”。编辑:黄皓作者:刘豫 韦雨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