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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诈骗又抢劫判刑四年罚一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熊联彬记者高冰洁)合伙行骗未果竟强行抢走他人的钱财———9月18日,经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李向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

  44岁的李向成系宜宾市江安县人。今年5月29日,李向成伙同另外3名犯嫌(另案处理)窜至龙马潭区汇金路圣杰药房门口,以压“人人宝”诈骗过往行人钱财时,见被害人孙
某左手握着一笔现金经过,遂与3名同伙上前将孙某围住,要求孙某去压“人人宝”,孙当即表示不从并准备离开,而李向成等人竟然强行将孙某左手握着的1120元现金抢走。

  幸亏事发时一名妇女正好途经此处,聪明的她随即尾随李向成长达半小时,最后,用手机拨打“110”报警将李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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