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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出租承包妇科科室 民建诊所妇科执业资格被吊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6:2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郭晓蓉 实习生 鲁静)9月16日、17日,本报连续报道了《女医生竟拿承包合同来证明》一事。昨日,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局吊销了违法出租、承包妇科科室,超范围开展人流术的民建诊所妇科执业资格,并处以5000元罚款。

  昨日上午,记者从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局了解到,此事见报后,引起了西安市卫生局、碑林区委、碑林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碑林区卫生局立即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碑林区卫生局业务科科长曾涛告诉记者,含光路上的这家医疗机构名称为民建诊所,10多年前曾是西安锥体病医院,现在诊所仍在使用这枚公章属于违法,公章已被卫生局没收。

  民建诊所原先审批的诊疗科目为中医推拿科和妇科,因为该诊所违法出租、承包妇科科室;超范围开展人流术,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碑林区卫生局研究决定注销该诊所的妇科执业资格;罚款5000元;责令诊所全面整顿,写出书面检查,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曾科长告诉记者,医疗机构为患者实施人工流产,无论是药物流产还是手术流产都必须经过许可,并持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如果患者发现有医疗机构无证非法提供人工流产服务,可以向卫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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