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捡到信用卡消费4.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8:11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19日讯(记者栾磊)近日,李某和白某被市南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和白某两人在嘉定路一居民院门口,捡到王某的工商银行信用卡、身份证及其他物品。两人随后猜出了信用卡密码,先后支取并消费了4.6万元。信用卡的主人报案后,李某和白某被警方抓获。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