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信用卡消费4.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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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8:1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9月19日讯(记者栾磊)近日,李某和白某被市南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和白某两人在嘉定路一居民院门口,捡到王某的工商银行信用卡、身份证及其他物品。两人随后猜出了信用卡密码,先后支取并消费了4.6万元。信用卡的主人报案后,李某和白某被警方抓获。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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