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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煤气熏主人再进房间偷东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8:30 南京晨报

  时间:1月28日夜

  事情经过:21岁的江某外出打工回家时因工资丢了,怕家人追问不好交代,便产生盗窃念头。

  今年1月28日的除夕之夜,江某先是在一村民厨房内盗窃了一只液化气钢瓶,后将钢
瓶携带到受害人童某家附近的围墙边。为防止液化气爆炸,做过水电工的江某将童某家中的电表剪断后,将煤气管伸进窗户房间。在放了大约40分钟气后,江某通过铝合金窗口进入屋内,盗窃了一部手机。时隔2天后,江某在一农机店里盗窃3000元。今年5月7日,江某在南京市建康路因销售来历不明的手机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以投放危险物犯罪和盗窃罪分别判处江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和6个月,合并决定执行3年。

  作者:丁晓头 蒋云波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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