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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致残难返演艺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26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陆一波)两年前,曾获1997年“亚姐”选拔赛第4名的香港艺人张佩金在上海遇车祸受重伤。由于至今难返演艺圈,近日她向上海市一中院起诉,要求中国青旅上海汽车服务公司、驾驶员单某、另一肇事驾驶员陈某等五被告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近16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万元。

  2004年2月28日,张佩金在沪参加首张唱片的宣传活动,当她乘坐单某驾驶的“中青
旅”公司小客车行至杨高中路居家桥路口时,与陈某驾驶的大货车相撞。张佩金受重伤,昏迷5天后才在医院醒来。经鉴定,她骨盆严重畸形、14根肋骨骨折、左肾萎缩,并有脑外伤后综合征,伤残程度均达七级以上。交警部门认定两名驾驶员分别负事故主、次责任,张佩金不承担事故责任。

  张佩金认为,事故发生后,她的身心遭受重创,不仅难返演艺圈,就连独自外出也不敢,故提出巨额索赔要求,其中还包括后半生的生活费用和巨额整容费等。

  对此,“中青旅”公司的律师认为: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已为张佩金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总额达22万元;事故发生并非一方责任,因此不应由该公司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单某则指出,引起车祸的直接原因是张佩金胡乱指挥,因此她不愿承担责任。

  据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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