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个假手机工商部门严查 店主付出双倍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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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26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杨飞通讯员叶逢春徐斌)手机店卖出一台假手机,经江夏工商部门介入,手机店双倍赔偿了消费者。 3月1日,陈女士在江夏纸坊街一手机专卖店买了一款价值1180元的“科健”牌手机,在使用时,手机常出现无故死机、断线、电池不耐用等毛病,她几次与手机店老板刘某协商无果,便向江夏工商分局纸坊二所投诉。
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鉴定,该手机加贴的进网许可标志是冒用的,手机也是假冒产品。由此,工商执法人员认定经营者刘某销售假冒手机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刘某双倍赔偿了陈女士2360元,并支付鉴定费36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