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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螺栓扎破胎 车主损失该由谁来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29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实习生邓文祯吴雪勤)马路上的螺栓扎破车胎,车主刘先生不得不头顶毒太阳花2小时请人来补胎。这个损失该由谁来买单?前日,刘致电法律在线咨询。

  刘称,9月1日中午,他开车经岱黄公路从黄陂回汉。该公路刚刚翻修过,刘上路没一会,车胎就被扎破了。他下车检查发现,捣乱者是固定提示牌用的螺栓。原来公路翻修时竖了不少提示牌。如今提示牌移走了,但起固定作用的螺栓还留在地上。

  当天正逢秋老虎发威的时候,中午气温高达38℃。刘先生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才找到人将车胎换好。大热天遇到这种倒霉事,刘先生窝了一肚子火。

  他找到岱黄公路收费站要求赔偿,对方表示只负责收费,路面维修归公路局管。刘先生则认为,自己既然交了过路费,车子在公路上被扎破,理应由收费站赔偿。‘律师观点’施工单位埋单

  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贻荪表示,刘应找该公路的施工单位索赔。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路施工完毕没拔掉提示牌的螺栓,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安全隐患引发的事故,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如找不到施工单位,刘也可直接向该路段的管理单位——公路管理局索赔。‘相关案例’公路不平摔伤也能索赔

  同样是9月1日,家住汉阳的郭先生,早上骑电动车出门,经汉阳墨水湖路时,因路面坑洼使得连人带车翻倒。大热天衣服穿得少,郭多处擦伤,医疗费花了800多元。

  律师称,公路不平造成安全隐患,公路的管理单位负有责任。但是,虽路面存在安全隐患,但是行人自身没注意,所以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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