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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采访竟遭狂殴 记者状告元凶“东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5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9月20日消息(记者赵飞 通讯员金研)发生在2005年11月8日“记者节”的惨剧至今还让河南省会人民为之蒙羞,而正常采访竟遭遇野蛮狂殴的记者王恒更是为之伤感,因为其受到严重损害的人身财产权利“至今还在流血”。鉴于此,王恒选择了诉讼,将殴打自己的保安所属的“东家”——郑州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圆方物业公司”)诉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9月19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圆方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付王恒医疗费、手机损失费、误工费、陪护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36022.73元。

  2005年11月8日晚约20时,圆方物业公司的保安与圆方物业公司管理的中方圆小区业主发生纠纷,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记者王恒根据新闻热线提供的信息前去现场采访。由于圆方物业公司对保安疏于管理致使其保安有组织的进行殴打业主,原告王恒在采访现场被被告方保安打伤,该事实有公安机关对4名保安的询问笔录在卷佐证。王恒受伤的当晚入住河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接受治疗,经该院诊断,王恒为多发软组织损伤、头面部多处外伤和脑震荡。王恒在该院住院治疗44天后出院。王恒的伤情经公安机关鉴定,构成轻伤。为治疗原告支出医疗费10640.77元,王恒同时损失手机2部,计1822元。原告认为,被告圆方物业公司的行为不仅给原告经济上造成了严重损失,同时给精神和肉体上也造成了痛苦。

  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后认为,原告王恒在接到新闻热线后前去被告管理的小区采访,由于被告圆方物业公司对其保安疏于管理,致使王恒在采访过程中被圆方物业公司保安打伤。由此王恒要求圆方物业公司赔偿,其请求主体并无不当。王恒发生的医疗费是圆方物业公司保安殴打致伤产生,其手机也是在殴打过程中损坏,由此王恒要求圆方物业公司赔偿,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对王恒的伤害,圆方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宣判后,王恒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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