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专利权纠纷企业可反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0:51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当被起诉侵犯他人专利权时,当事人或企业若认为案件涉及的专利不应被授予专利权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昨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我市开展巡回口头审理,审理了3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这给我市企业解决专利权纠纷提供了反诉的手段。

  昨天,在“手机手摇充电器”一案中,温州某电器有限公司因专利权人吴某某向法
院起诉该公司侵权,而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吴某某的专利无效。该公司的代理人在请求过程中提出,吴某某的专利是2001年获得的,但该电器有限公司已经检索到一份2000年公告文件,其中介绍了该项专利的技术特点,他们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审理了3个案件,但未直接作出审查决定。

  在此类案件中,若请求人提供的实物或出版物等证据属实,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认定并进行专利无效宣告后,请求人可以此为证据向法院要求驳回原来的诉讼案件。刘雪菲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