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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后要放火 判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0:04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长岭县21岁的谢某看《重案六组》上瘾,学里面的作案手段渴望“暴富”,来到长春绑架了农安县养猪大王的16岁儿子宗某。5月4日,警方将他抓获。

  本报讯(通讯员 张玉梅 记者 苗颖) 谢某策划绑架,换来15年徒刑。

  谢某看电视中绑架人质要钱的事,觉得是个“暴富”的手段,他办了假身份证,还
办了2张银行卡。今年3月,谢某来到长春。4月15日,他自称“刘佳明”,到南关区某饭店打工,发现同事宗某是农安县“养猪大王”的儿子,决定绑架他。4月30日23时许,谢某将其骗到租房处,把他灌醉,用啤酒瓶将他打昏,用胶带、绳子捆起来,随后向宗某亲属勒索5万元。5月4日上午,亲属答应将5万元存到他的银行卡上。谢某将汽油倒在室内,要烧毁罪证。宗某亲属已报警,谢某勒索和放火都未能得逞,人质安全获救。

  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和放火未遂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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