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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异地违章行为函寄车主要求汇款“交通违法告知”骗局惊现锡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9:00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荣倬翊安心)市民杨先生近日收到一封信,拆开一看是一份“南京市交警支队违法告知书”,上面称杨先生因上月21日在宁通高速(苏)173段超速违法,处以罚款600元。但令杨先生疑惑的是,信里还附上一份友情提示及委托书,要求当事人按照委托书上所给的账号直接去银行汇款,无需去当地交罚款。

  昨日,杨先生来到我市交巡警支队反映这一问题,引起了交巡警部门的高度重视。
民警在对信上的电话进行核实时发现,告知书上的办公电话其实是一个小灵通号码。民警按照委托书上的服务咨询电话打过去时,对方言辞闪烁,且持一口广东口音。而负责该路段的南京六合高速大队在网上也并没查到杨先生的超速记录。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告知书上的伪造公章也露出了马脚,公章上的“南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应为“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于是交巡警确定这是一起诈骗案件。

  对于这类通过主动邮寄违章罚款单并要求账号汇款的新型诈骗形式,市交巡警支队提醒广大司机明辨是非,首先确认自己有没有去过违法行为发生地,其次司机若是在异地违章,按照一般处罚程序民警会对驾驶员进行告知,面对面处理,并当场开出处罚决定书,告知违法事实处罚额度。若是在高速公路上违章,也可到当地的相关交巡警部门接受处理,不存在须异地汇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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