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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亡母工伤费 私生子遇法律空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4:3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母亲出车祸身亡,被认定为工伤,私生子王凌追索母亲留下的工伤费却遭遇法律空白:母亲另有丈夫和子女,但他们却不出面索要工伤费;按相关法律规定,母亲的工作单位不肯将费用单独支付给王凌。如果母亲家人再不出面,这笔钱可能要泡汤。

  昨日,父亲王贵带着5岁的王凌找到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王劲夫帮忙。王贵约50岁,从遂宁来蓉打工。王贵说,几年前,他和李芳在成都相恋,2000年,李芳怀上了他的孩子后
,才告诉他自己其实早已结婚。由于回老家离婚不成,李芳便回到成都继续与王贵一起带着他们的私生子生活。2004年,李芳在成都一家公司做清洁工,一次工作中不幸身亡。

  王贵说,他带儿子王凌向李芳的工作单位讨要相关工伤费用,单位却不给。该单位的代理律师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冯明超解释说,得等李芳的丈夫子女等一起来分配;或者,李芳丈夫子女等出具书面材料,明确表示放弃,公司才可以支付给王凌。王凌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没被受理,也同样是这个理由。

  昨日,王劲夫律师听说后,决定法律援助王凌。王律师说,王凌的遭遇暴露工伤、仲裁等规定不够完善,建议仲裁制度中引入“通知利害关系人参加共同仲裁”等制度,才可以解决这一尴尬。(涉及人物隐私,文中人名系化名)(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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