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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解决消费者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5:3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王昭玮 实习生 李易伦 宋玮)为了满足广大国内外客商、游客和市民“双节”期间的消费需求,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昨天,西安市商贸局下发通知,要求各餐饮企业要强化食品管理,保障“双节”期间食品安全。

  西安市商贸局要求,各商场、超市、饭店餐饮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机制,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食品流通环节安全检测及市场预警制度,全面推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
销台账、质量追究制度,严格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供应的各种商品、副食品特别是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各企业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对缺少QS标志的商品,严格禁止销售,保证所有上架销售的食品均为合格商品。

  记者了解到,近期,西安市商贸局将抽调人员,会同公安、工商、物价、质检、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从价格、质量、卫生、服务、安全等方面,集中开展一次节前检查活动,严格市场管理,重点抓好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食品加工、中小餐饮企业。特别是节日期间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月饼、酒类、豆制品、熟食制品、散装食品、速冻食品、卤制食品、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以及鲜活水产品等的监管,要求企业出具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行为,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双节”期间,各大商场、超市、饭店餐饮企业均须设立商品质量投诉台,公布投诉电话,对媒体曝光的不合格商品,在12小时内下架封存;对顾客投诉的不确定因素商品,及时与生产企业和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出准确答复,在商场张贴标示牌,消除顾客的疑虑,对客户的投诉问题,在24小时内及时解决,确保消费者购物舒心,食用放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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