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病车撞伤行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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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9: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通讯员曹业昌实习生王婧)驾驶制动上有问题的汽车,将一行人撞成重伤。记者昨日获悉,莲湖区人民法院日前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1年,并赔偿被害人损失12.1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身为司机的马某,在今年4月24日晚8时许驾驶一辆长安微型普通面包车,沿本市昆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西电技校门前,适逢行人付某沿人行横道由南向北横过
受害人付某受伤后,先后因住院费、医疗费、住院伙食及伤残期间护理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花费12.12万余元。 法院认为,马某身为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撞伤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司机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