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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一觉醒来患者坠楼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1:05 新京报

  顺义两医疗机构成被告,法院终审判赔9.8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患者入院一周意外坠楼身亡,家属将顺义医院和顺义医院综合服务中心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认定两被告未尽护理义务致病人坠楼身亡,应共同承担9.8万余元的赔偿。

  死者儿子王先生说,父亲于去年6月7日因外伤住进顺义医院接受手术,术后被安排到五楼病房住院观察,医院根据病情为老人安排了一级护理。

  此外,王先生还以每天50元从顺义医院综合服务中心聘请了一名护理员照顾父亲,并交纳了6天护理费300元,综合服务中心承诺进行24小时看护。

  6月14日凌晨,老人坠楼身亡。护理员肖某说,事发前他睡着了,等他醒来时,老人已不见踪影。

  事后,警方排除他杀,但未能认定是自杀还是意外坠楼。

  处理完后事,王先生和家属找到医院希望得到解释。顺义医院表示,坠楼与医院无任何关系。

  王先生认为,医务人员没有尽到一级护理的巡视义务和护理员睡觉,是造成老人坠亡的原因之一,医院和服务中心应承担责任,为此提起诉讼索赔17万余元。

  顺义法院一审认为,医院与服务中心未尽护理义务,据此认定,顺义医院应赔偿3.2万余元,服务中心赔偿6.5万余元,共计9.8万余元。

  北京二中院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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