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未及重拍小夫妻闪电离婚要影楼退款占不占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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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0:15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市民王小姐最近却遇到一件为难事,她手里握着重拍婚纱照的合同,人却离婚了,婚纱照自然是拍不成,可影楼又不同意退款。为此,她向法律工作者进行咨询该怎么办。 王小姐今年五一期间办了喜事,因为事前准备仓促,很多影楼生意红火,她结婚一个月后,才在东亭镇上一家刚开张的影楼里圆了婚纱梦。7月初,王小姐去看样片,令她失望
带着字条,王小姐最终向法律工作者“求救”。工作人员听后认为,这种在签订合同时想不到的条件出现,应属于不履行合同的免责事由。影楼第一次拍照不合格,后来答应重拍等于重签合同。而王小姐突然离婚,使重拍合同失去了意义,这样王小姐完全可以与影楼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拍婚纱照的费用。(容芊老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