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替夫讨薪抱子爬上楼顶欲轻生(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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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1:09 燕赵都市报 | |||||||||
在危险的边缘上,轻生妇女一言不发,怀中的孩子拼死挣扎。 拽回楼边女子。 两岁的孩子被救下。 为防止意外,特勤人员将手和情绪激动的妇女的手铐在一起。 昨天上午8时许,一名妇女为了帮丈夫追讨被拖欠的薪水,竟抱着年仅2岁的儿子爬上了一幢3层楼楼顶,扬言跳下。经消防特勤大队官兵紧急营救,这对母子被安全救下。对于这种以跳楼相要挟的讨薪者,营救人员规劝其采用正当渠道。 昨天上午8时40分,有市民反映体育南大街一处楼顶上有人要跳楼。
8时50分,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一名30来岁的妇女坐在一幢3层楼的楼顶,情绪十分激动,更让人揪心的是,妇女手中还抱着一名男婴,随着妇女不时大喊大叫,男婴也在其怀中哭个不停。此时,消防特勤大队官兵正在通过高音喇叭与该妇女对话,劝慰妇女不要采取极端方式。 随后,记者在楼下的围观人群中找到了该妇女的丈夫。据他介绍,他在一处工地施工后对方拖欠了他五六万元的薪水,为了讨要欠款,他的妻子抱着2岁的儿子爬上了楼顶。 9时许,经过将近一小时的僵持,特勤官兵终于将该妇女和她2岁的儿子从楼边拽回。面对大喊大叫、情绪依然激动的妇女,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为了防止发生意外,只好将对方的手和自己的手铐在一起走下楼来。 对于以跳楼相要挟的讨薪者,李新宝大队长表示:“讨薪一定要采取正当渠道,不要采取这种极端方式。”据他介绍,目前社会法制建设日趋完善,讨薪者完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或到劳动执法部门寻求帮助,而这样采取极端方式的讨薪者不仅无益于讨回薪水,而且还会触犯法律,讨薪不成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对他们来说得不偿失。本报记者郭鹏/文 田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