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母被歹徒劫杀 男子为保儿子婚期隐瞒真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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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漫画:结婚 梗概 糊涂儿子因“怕报案太麻烦”,不愿自己儿子结婚的良辰吉日受到影响,竟然选择不报案,隐瞒自己八旬的母亲被歹徒劫杀的事实,而对外谎称其意外摔死。 一年后,杀害老人的凶手因继续作奸犯科而落网,这桩不为人知的案件才浮出水面。
本报潮州讯 (见习记者陈浩 通讯员湘欣)记者昨天从潮州警方了解到,一名八旬老妇被歹徒在家中劫杀并被抢去身上佩戴的金首饰,但她的糊涂儿子为了不耽误她孙子的良辰吉日,竟然“怕报案太麻烦”,在与亲属商量后隐瞒其母死因,对外称老母意外摔死并草草办了后事。后来凶手窜回重庆老家继续作奸犯科,落入法网后交代在潮州入室杀人的经过,这宗血案才浮出水面。 杀人案无记录 警方迅速介入 日前,潮州湘桥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重庆江津市看守所电话,称该所关押的一名叫李某进的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他于2005年10月左右在潮州市永春南路某住宅小区入室作案时杀死一名老人,请求协助核实,警方迅速进行调查。 民警查阅了去年的立案记录,没有找到相关案件材料,他们又到管辖该住宅小区的南春路派出所了解,也同样找不到报案记录,调查工作一时没有进展。于是调查民警又和江津警方联系,请求提供该案的更多资料。 抽丝剥茧引出荒唐事件 今年9月,江津警方将嫌疑人交代的材料传真过来,调查民警根据材料中提及的方位和楼层,再次到该小区开展走访,终于获悉一条重要线索:该小区住户成某之母郑某在2005年中秋节前后摔死家中。 民警马上到成家了解情况。当成某被问及其母的死因时,吞吞吐吐,含糊其辞。民警见状,又找到了当时参与处理成母后事的有关人员进一步了解。经证实,成母死时身上佩戴的金耳环、金戒指不见了,头部、颈部、胸部多处有伤口,这些情况同犯罪嫌疑人交代的情节完全吻合。 隐瞒母亲死因仅为儿子婚礼 随后,民警再次询问成某,成某终于承认当时他也觉得其母是被人杀死的,但因其子在2005年中秋节之后就要举行婚礼,“怕报案太麻烦会误了良辰吉日”,因此对外隐瞒了母亲的死因。至此,民警认定李某进交代的杀害成母的情况属实。 近日,潮州警方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赶到江津市提审李某进。据李交代,2005年9月7日下午2时多,他窜至该小区想捞点不义之财,见成家所在楼房楼梯口的防盗门没锁好,便翻阳台窜入成家,见只有成母一人在家,李随手捡起砖头从后面乘成母不备将其砸倒,再用随身携带的木工锥子猛刺成母,直至其一动都不动,然后抢走其身上的金首饰。 律师说法:积极举报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成某所做的糊涂事真是叫人啼笑皆非。老母被歹徒劫杀家中,他不但不报案,竟与亲属商量后对外宣称老母意外摔死,而这么做的原因仅仅是为了怕耽误他儿子的结婚佳期。广东凯德律师事务所的信义律师听了记者讲述的经过后,对成某及其亲属的决定和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 “从法律上来讲,任何公民都有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情况的义务,因此成某及其亲属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惩戒犯罪行为。”信义律师说,不过,法律并没有规定对不履行义务的人要予以处罚,因此有人便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惹麻烦。像成某及其亲属不报案、不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的行为,尽管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该在道德上予以谴责。 通过此案例,律师呼吁广大市民应当积极举报违法违纪的事实,以惩戒犯罪,筑起全社会共同防范犯罪的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