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女白领讨到千元“宠物纯种损失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3:1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江瑜) 到外地培训,临走前将爱犬寄养在宠物店,回来后却发现自己的纯种爱犬已经怀孕,为此,主人认为宠物店没尽到看护义务。日前,雨花台公安分局调解一起因宠物狗引发的纠纷,宠物店因为“失职”,赔给狗主人1000元“纯种损失费”。

  孙小姐是本市一外企职员,她的爱犬“豆豆”是只纯种迷你巧克力贵宾犬,已经2岁
多。前不久,孙小姐的公司让她到外地培训。孙小姐不是本地人,只好将爱犬寄养在一家她常去的宠物店。孙小姐说,当时,她反复叮嘱店主,“豆豆”正在发情期,一定不能和别的公犬接触。

  培训结束,孙小姐回到南京就赶到宠物店接“豆豆”。看到孙小姐,店主面露难色。她说,因为宠物店笼子不够用,她便把“豆豆”和一只博美公犬“同居”,结果“豆豆”和博美犬“自由恋爱”,现在已经怀孕半个月了。孙小姐当时就很生气,她认为,她走前曾经反复叮嘱过店主,结果“豆豆”还是没被看护好,“豆豆”怀孕,责任完全在于宠物店。可宠物店店主却认为,她不可能每天24小时看着“豆豆”。因为双方争执不下,民警只好进行调解。

  记者在民警调解材料上看到,孙小姐咨询过专家,豆豆和别的犬种配种后,不仅纯正血统不保,而且怀孕产崽也会让“豆豆”的毛色、身体状况产生变化,因此“损失惨重”。经过民警调解,宠物店愿意赔偿孙小姐1000元损失费,“豆豆”产崽后,宠物店还得为它做毛色美容等一些服务。

  (编辑雨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