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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业主今领到17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4:30 新民晚报

  

一批业主今领到1700万元

  涉案800余起,标的2个多亿,历时一年多的“万邦房产”执行案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今天上午,第一批执行款1700余万元发放,第一批申请人361名业主从徐汇区法院执行庭领到执行款。

  产权证难产起诉讼

  万邦都市花园五期是由万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浦东龙阳路开发的楼盘。2003年年底开始对外销售。《预售合同》上都载明:“在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在取得大产证后30日内签署《房屋交接书》,并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申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然而入住已2年多了,这里的800户业主迄今为止还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

  没有产权证使业主们遇到了不少麻烦,业主陈女士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拿到入住通知书的3个月后,房产商就应该给业主办理小产证。可是,小产证办不出,一家人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户口无法迁入。”业主张先生担心:“因为没有产证,子女无法就学。花了这么多钱,尽管居住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但是没有产证,心里怎么能踏实?”

  没有产证,意味着产权不稳定,房子看起来是自己的,可由于没有一个法律意义认可的房产权属证书,今后业主根本无法为自己维权。2005年5月,业主们聘请多名律师,将万邦企业集团告上法庭。诉讼请求均为请求判令被告尽快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并支付违约金。

  债台高筑执行受阻

  对于诉讼,万邦集团的解释是,当初由于规划上有所变动,土地面积超出原先2000余平方米,需补交600余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但与土地出让方就该费用的缴纳存在分歧,导致至今没有办出房屋初始登记手续,影响了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对此公司方面表示歉意,但公司方面已实际交付了房屋,已经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因此不同意业主的诉讼请求。

  经法院审理,2005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万邦集团应支付每户业主违约金4至5万元不等。但案件生效后,败诉的万邦集团却表示,他们目前根本没有履行能力。原来,在开发万邦都市花园的过程中,万邦集团已是债台高筑,诉讼累累。这些债务大致由银行贷款、工程款以及违约金等3部分组成。法院的资料显示,万邦集团分别向中行浦东分行、上海银行淮海路支行、农行浦东分行贷款,3家银行贷款本息截至申请执行时已经达到了1.7亿元。

  全力以赴执行到位

  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涉及万邦集团的执行案件被相继移送到徐汇区法院。为此法院成立了专门执行领导小组,主要承办的执行法官李铭和徐沁数十次奔波于徐汇、浦东的当事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和拍卖行之间。万邦集团的执行案件最难解决的问题要数这些业主了。根据法律规定,业主们的违约金属于一般债权,得等到银行、税务部门、施工单位全部拿到钱后才能轮上。虽说几千万元的违约金与银行几亿元的贷款比起来还是小数目,但对于业主来说绝对是件大事,因此法院决定在执行中优先考虑偿还业主的违约金,维护社会和谐和安定。经过严格的程序,万邦集团的一批商务楼楼面和地下车库公开拍卖,最后成交价2.3亿余元。执行小组成员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仔细核对,确保今天上午第一批执行款集中发放。

  本报记者袁玮通讯员侯荣康

  绍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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