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恶扬善赢尊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0:46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那一跪,发生在2004年。当年,王茉莉受理了犯罪嫌疑人付新春故意伤害案件。其实,此案的案发时间还要提前三年多———2001年,被害人陈某(即下跪的男子)被一个叫付新春的人打成重伤。但案件却整整三年半没结果。于是,被害人多次告状。后来,王茉莉
庭审时,王茉莉再遇“顽抗”。面对拒不认罪的被告人,面对着堂而皇之作伪证的两名证人,面对着辩护人振振有辞的无罪辩护,王茉莉表现出一名优秀公诉人所应具备的机敏及驾驭庭审的能力。她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询问,使证人回答问题时语无伦次。在辩论阶段,王茉莉更是据理力争,将仅有的几份能够证实付新春罪行的证据以及它们之间的关联性阐述得清晰透彻,让顽固的被告人不得不低头认罪。最终,法院采信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认定被告人付新春构成故意伤害犯罪。 庭后,年近六旬的原告陈某来到检察院,跪在了王茉莉面前。他含泪说出一番话:“开庭时,我是带刀去的!如果对我不公,我就拿刀和他们拼了。但你在开庭时说的话,驳倒了被告人、辩护人,替我做主了。现在,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更相信你是公正的……” 王茉莉当得起这份来自民间的信任。在公诉岗位上八个年头,她先后被评为沈阳市检察系统银星级业务能手、辽宁省严打先进个人、沈阳市“十佳”优秀公诉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本报记者伏桂明/文潘旭/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