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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贪污钱财被判四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1:1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吴小军)近日,原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副科长、北京航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通公司”)财务部经理黄某因犯贪污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院查明,黄某于2002年由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委派到“航通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2年12月至2005年2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利用其担任“航通公司”
财务经理的职务便利,采用私找发票入账冲抵的手段,侵吞公款人民币158562.93元。2004年9月21日,被告人黄某利用其担任“航通公司”财务经理的职务便利,私自使用本单位转账支票1张(金额为人民币27300元),在“长得瑞华公司”为个人购买笔记本电脑1台及电脑配件(价值人民币10800元),并从该公司兑现人民币15000元,后将该公司开具的虚假发票在本单位入账报销。后被查获归案。

  朝阳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黄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其家属在案发后能够帮助其积极退缴全部赃款,故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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