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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仓”禁令下 “甩卖”仍火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2:22 大连晚报

  

“清仓”禁令下 “甩卖”仍火爆(图)
国家《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已经实施,其中,禁用“全场打折”、“天天清仓”等不实宣传用语,本报记者调查发现

  “清仓”禁令下“甩卖”仍火爆

  ■本报SH报道组摄影首席记者万顺

  近日,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5部门联合颁布的新《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其中,禁用“全场打折”、“天天清仓”等不实宣传用语。而记者走访我市一些“清仓甩卖”商店发现,“清仓甩卖”的宣传声依旧响亮,而一些“清仓”商店内销售的商品也来路不明,甚至还出现了不少“三无”商品。

  “清仓”大半年

  “皮鞋”是纸做的

  市民刘先生说,“去年我在天津街,道边一家打着‘清仓大甩卖’招牌的鞋店里购买了一双标价80元的皮鞋。当时销售人员告诉我说,这是厂家为了清仓处理断季货物而采取的促销措施,这双皮鞋是纯牛皮的,80元钱连成本都不够。”觉得价钱挺合算的刘先生当即付钱拿走了皮鞋。“才穿了不到一个月,我的皮鞋鞋面就裂开了,我找修鞋的人修理,对方告诉我这根本不是皮鞋,没有修理的必要了。我仔细一看才发现:所谓的‘皮鞋’鞋面中竟露出了纸板。”发现上当后刘先生立即拿着“皮鞋”找到这家“清仓商店”,对方竟表示:打了折扣的清仓商品质量就是这样,不肯为刘先生退换。

  “后来我发现,这家商店清仓处理的招牌一直打了大半年,直到现在还在进行此类宣传。到底他们的商品仓库什么时候才能清理完?还是说所谓的‘清仓’本来就是个幌子?”刘先生认为,清仓处理不过是个招牌,是在用伪劣商品骗老百姓的钱。

  一些“清仓”店内

  充斥“三无”产品

  16日到17日,记者先后走访了天津街、兴工街、青泥洼桥等几处商业繁华地带,发现仍旧打着“天天清仓”“清仓甩卖”宣传招牌的小商店为数不少。其销售的商品种类从皮具到皮鞋,从日用品到服装,称得上种类繁多。

  在天津街附近一家挂满“5元清仓”标语的店铺内,记者看到一些外包装很像国内知名品牌的洗发水、润肤露等商品,标价却只有5元钱。记者仔细观察发现,商标中有一两个字或一些图案与知名品牌有所差别,极易混淆。对于这些商品的来源,店铺经营者表示主要是从品牌厂商处进的“打折货”,而当记者指出其商标与知名品牌实际有区别时,经营者却置之不理。“清仓处理的东西能有好货吗?”她没好气地说。

  而在附近另一家皮鞋商店,记者又见到了众多挂着“红蚂蚁”、“圣地保罗”等奇怪商标的男女皮鞋。每双皮鞋商家都称是真皮的,但价格却是低到难以想象的40元钱。当记者询问购买皮鞋后商家是否能开出保修卡、发票等证件时,经营者一脸茫然:哪有买清仓商品还给开保修卡的?在记者走访的10多家“清仓商店”中,各家店铺均表示清仓处理的商品不能退换,出了问题只能由消费者负责。

  曾开过一元店、也打过清仓处理招牌的从业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挂着“清仓处理”招牌的商家大多数并不是真的在处理商品,而是在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赚取钱财。一般而言,商家出售的这些货物都是特地组织来的廉价货源,虽然价格便宜,但是要么是过时的旧款,要么就是“三无”产品,因此从交易中沾光的绝不是消费者。而且,由于商家均声明“清仓处理”和“大甩卖”的商品不退、不保证质量,所以消费者买到这样的商品也只能自认倒霉。

  消协

  最高可罚款3万元

  “其实早在这次禁令之前,国家工商总局在1996年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就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以虚假‘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就是其中一种。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消费者如果遇到商家以‘清仓’、‘甩卖’等借口销售质次、伪劣商品的情况,就完全有理由向商家索取购买该商品一倍以上的赔偿。”消协一位负责人表示:本次新规的出台更为处罚这类清仓商家提供了依据。一开门就打出“清仓甩卖”招牌的店铺最高可罚款3万元。消费者如果发现类似的欺诈行为,可以向消协投诉。

  图片说明:“清仓甩卖”依然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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