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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律师欠债拒不履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2:4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许洱多通讯员卫建萍报道一名律师在自己买房引起的纠纷中,想方设法抗拒法院的执行,致使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昨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名律师肖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处理决定。

  去年3月30日,律师肖某与刘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57万元的价格购买刘先生的房屋。双方约定了付款的具体方式并特别约定:肖某必须在5月10日前支付128万元,否则
视为违约。但实际上,肖某在5月18日支付了100万元。刘先生认为,肖某已经构成违约,故要求仲裁庭裁决肖某支付违约金9300元及仲裁费。

  仲裁庭在审理中确认了肖某逾期支付的违约事实,据此,仲裁庭裁决肖某支付刘先生违约金2800元,并承担仲裁费1563元。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立即生效,然而,身为律师的肖某并未在15日期限内自动履行。刘先生遂于今年3月3日申请强制执行。肖某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于是此案被中止执行。5月16日,一中院经审理,驳回了肖某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案件恢复执行后,肖某与法官玩起了“失踪”游戏。执行法官于是赶往肖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当即扣押了他的手提电脑及银行卡等物品。鉴于肖某抗拒执行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妨碍了法院正常的执行工作,法院同时决定对肖某司法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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