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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推四项措施严打大股东占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3:2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管理层对上市公司清欠工作将再施重拳。为了完成“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的任务,形成清欠合力,证监会将联合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公安部等六家部委发文,提请地方政府积极支持清欠工作。

  权威人士表示,该文件系统建立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责任追究机制,上市公司前清后欠等行为将不再重演。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

  一、国资委要求9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限期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同时拟请地方政府要求辖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提出限期解决占用问题的时间表。二、对国有控股股东负责人掏空上市公司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自身陷入经营困境的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撤销其在国有控股股东中的任职并通过国有控股股东提议上市公司罢免其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三、对民营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向银监会通报其不诚信记录,限制其信贷行为。四、协调公安司法机关加大对控股股东侵占上述公司资产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同时,证监会还将采取对主要责任人区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的策略:对于涉嫌侵占资金的责任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按《刑法修正案(六)》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既是占用责任人又是清欠责任人的,如果清欠工作不力,也移送公安机关。而对于清欠颇为得力的责任人,如果能在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可以根据情节减轻甚至免予处罚。

  特约记者刘诗颖(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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