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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追尾乘客撞骨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3:39 半岛都市报

  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栾磊)两辆公交车追尾导致车上的乘客衣某多处骨折,衣某随后将青岛公交集团宏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和肇事司机告上法院,近日,市南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衣某各项经济损失3万余元。

  2005年6月25日下午5时30分许,在延安二路1路公交车站,于某驾驶的一辆公交车与衣某乘坐的一辆公交车发生追尾,导致衣某头部和肋骨等多处骨折。经市南交警认定,于某
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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