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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脚手架摔下两工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3:39 半岛都市报

  本报10月17日讯昨晚10时许,在夏庄路与京口路交会处的马路中间,一家广告公司的两名工人在5米高的移动脚手架上施工时,因为附近没有设立警示标志,一辆过路的轿车撞上了脚手架,两名工人当场摔倒在地,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受轻伤。目前,李沧区交警部门正对此事进行调查。

  “有两名工人在马路中间站在脚手架上悬挂广告横幅时发生意外,一辆轿车撞上了
脚手架,两工人从5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昨晚10时许,读者孙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2828250反映。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李沧交警部门已经赶到了事发现场,两名受伤男子已被120送往附近医院抢救。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事发时,这两名男子正在马路中间的双黄线位置的上方悬挂广告横幅,施工现场只有一名他们临时找来的人员在脚手架下照看,现场没有设立相关的警示标志,一辆路过此处的轿车突然撞上了路中间的脚手架,脚手架飞出了两米多远,两名工人从高空摔下后,其中一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另一个人也捂着腰坐在地上。

  目击事故过程的孙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轿车的速度比较快,可能没有看清前方有人施工才撞上了脚手架。

  记者从市第八人民医院急诊室了解到,两名受伤的工人被120急救车迅速送往医院抢救。经检查,一名姓王的工人只是扭伤了腰部,并无大碍。可是另一名工人经过一个小时的抢救后,因医治无效死亡。

  今天上午,记者从这两名男子所在的广告公司了解到,公司方面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发现这两名工人所干的活不是公司指派的工作,而是私自外接的活。而且他们在脚手架上工作时,没有在马路中间放置警示标志,违反了公司的有关施工规定。

  今天下午,记者从李沧交警部门了解到,他们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和处理。(本报记者)

  (请孙先生到本报领取线索费60元)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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