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没修好“抢”部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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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3:3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17日讯(实习生孙瞳记者姜瑞胜)“手机频繁出现按键失灵的问题,到商场报修,他们不是说修好了就是说没故障,然而相同的故障还频频出现。”昨天中午,到开发区一家商场购买手机的杨女士为维权做出过激举动,她将商场一部待售的手机“抢”走,此事惊动了110。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开发区井冈山路的这家商场,杨女士拿出自己的一部手机告诉
“由于昨天商场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一气之下拿走了商场的一部标价千余元的手机。”杨女士拿出一部新手机告诉记者,这就是她从商场“抢”到的手机。昨天中午,当她按照商场通知到商场取报修的手机时,商场仍无法给其提供维修流转工单。杨女士认为,手机报修却不提供工单,既剥夺了她的知情权,也不利于她按照手机三包规定来维权,她“抢”手机只是希望商场能够妥善解决她的手机质量问题。 对此,该商场一李姓负责人表示,杨女士多次报修,但商场只给其出具一次工单,是因为手机经五次检测均没有故障,按照规定,这种情况手机厂家售后维修站不给出具工单,杨女士手中的一张工单是特约维修点给出具的,而不是厂家售后出具的。他同时表示,杨女士以过激手段来“抢”商场的手机属于非法侵占商场财产。 今天上午,开发区长江路派出所王所长表示,杨女士拿走商场手机的做法虽不妥,但她的行为构不成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派出所无法给予处理。在王所长进行调解时,杨女士要求商场原价退还手机款并承担其交通费等损失,而商场只能接受在退机时返还手机价款的一半和交通费,因此,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目前,开发区消费者协会已介入此事调解。 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