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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回担保人 赔了上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4:23 新京报

  北京首例人事担保纠纷案获调解,担保人因朋友“失踪”而自愿赔付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李先生为了朋友就业,在担保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朋友却在欠钱后一走了之,作为担保人的他则坐上了被告席。昨日,这起北京市首例人事担保纠纷案在房山法院调解,李先生自愿赔付朋友的雇主1万余元。

  为外地来京朋友做担保

  李先生是房山区某卫生院的医生,坐在被告席上的他虽然一直在为自己喊冤,但还是同意与对方调解,并且在庭前已经支付了6000元。

  李先生说,他与严某是三年前的旧相识,今年五一前,严某从老家湖北来到房山,在应聘到小井北大仓酒经销部做业务员时,对方提出要有北京户口、正式工作的人做担保人,于是严某找到李先生。“他找到份工作也挺不容易,而且这工作挣得还不少,我就同意了。”李先生说。

  被起诉方知朋友已离职

  保证书上,李先生承诺“如被担保人给贵单位造成任何经济或名誉损失,本人愿承担连带责任。”经销部周经理称,严某在任职期间,欠款18840元,而且在结算货款时,未将客户给付的2980元交给他。今年8月25日,严某自行离职,去向不明。于是他将李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欠款21820元。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共同承担损失,而李先生要在今年12月20日前,给付周经理10920元。

  被告席上的李先生始终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我多冤,直到人家起诉我,我才知道严某已经走了,再联系也联系不到他,以后我可要吸取教训,但也不能因为这个就不交朋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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