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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网络电话当事人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5: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王培泉记者罗暄)近日,自贡富顺县工商部门对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彭某进行了处罚,没收了违法所得,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传销活动。

  今年5月中旬,富顺县工商局西城工商所接到举报称,富世镇大转盘处有人在搞传销活动。该所随即召集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同时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取得了联系。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查扣了当事人彭某涉嫌用于组织传销网络电话的电脑一台及会员登记簿等物品。

  工商部门查明,该非法传销点位于富世镇西干道大转盘集资楼。当事人彭某于今年3月7日经他人介绍,支付916元取得了网络电话会员资格。4月17日,彭某汇款9400元到香港一家公司取得了网络电话管理资格。此后,彭某发展王某、陈某、谢某为会员,再由这几名会员继续发展下线会员,每发展一个下线即可获利100元。截至案发时,彭某组织发展下线人员已达218人,在富顺地区的网络电话销售过程中起到了组织作用,并从中获利5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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