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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谨防二次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6: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中江表妹”李永玲遭遇车祸不幸身亡,这让众多喜欢她的观众和读者深感惋惜和悲伤。她的不幸,也暴露了二次事故对驾乘人员的严重伤害。

  交警指出,这起车祸中有“三个失误”:一、现场勘查和驾驶员的供述显示,当时
李永玲所乘坐的汽车车速较快,驾驶员选择了轰油门冲积水的错误操作方式,导致汽车漂移失控,撞上护栏;二、在事故发生后,事故车上人员应立即下车,在距事故车后方150米外设置三角形警示标志,但二人并未这样做;三、事故发生后两人钻进位于路中的事故车中避雨,造成第二次车祸发生。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事故处事故预防科回顾、点评了近年来发生的二次交通事故,以此警示更多的驾驶员。

  典型案例1:

  汽车突然没油,在主道上抛锚。驾驶员跑去买油,乘客继续留在车上。一辆货车猛然冲上来……

  ■交警点评: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报警闪光灯,把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如果车辆难以移动,则应当持续开启应急灯,提醒后面的车辆。同时,还应当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扩大示警的距离。在隧道内、桥上、高速路、三环路等高速通道上或者在车多易塞的路段,要及时报警。

  典型案例2:

  雨天路滑,面包车撞上路中央的隔离带,一辆出租车刹车不及,撞了上去。出租车上几名要赶飞机的乘客立即跳下车,站在高速路中央拦车,再次酿成连环撞车。

  ■交警点评:除交警例行执法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或检查行驶中的车辆。在发生第一起连环追尾事故后,驾驶员除立即开启应急灯、放置警示标志外,还应当召集所有乘客转移到相对安全的高速路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典型案例3:

  8月29日中午12时3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正由成都往眉山方向行驶,途中突然撞上右侧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货车翻下高速路路基。白色轿车继续向前滑行约150米后停在超车道上,乘客立即下车,却被沿超车道驶来的一辆越野车撞飞。

  ■交警点评:发生第一起事故后,前车可以利用车辆的惯性将车停入紧急停车带。车上人员应当在观察后方情况后再开门下车。前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后方车辆也应当及时减速,观察清楚后再通过事故现场。

  典型案例4:

  2005年9月21日凌晨1时许,一辆从青川开往成都运送花椒的货车行至绵广高速114公里处时,因右前轮爆胎车上两位师傅停车换胎。一辆大卡车冲过警示牌,一头将爆胎的货车撞出高速路,两名换轮胎的师傅被压伤,大卡车上的3人中,2名乘客当场死亡,司机重伤。

  ■交警点评:车辆停放好后,驾驶员和乘客都应该尽快从路外侧的车门处离开事故车,转移到路肩等安全地带,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走动。同时在距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发光或者反光的警示标志,如果是在夜间、雾天等能见度低的时候,驾驶员还应该打开示廓灯。

  罗锐 本报记者 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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