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虚假合同骗租金被罚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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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7:33 台海网 | |||||||||
台海网10月18日讯 (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彭钢 柴金武) 为了骗取租金,海沧东孚的一位房东使用虚假合同,在地址上使诈。昨日,他被海沧区工商局处以5000元罚款。 厦门某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东孚镇过坂村,工商人员检查发现,它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地点却在东孚镇莲花村。据公司负责人交代,他们是日前从岛内迁来的,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和证件,是合法经营,同时还提供了与房东胡某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
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的真实地址属于民用住宅,没有产权证,不符合企业注册的相关规定,不能作为企业经营场所;而东孚镇莲花村的这个地址才属于工业用地,可以用作企业经营场所。意外的是,执法人员还发现,两处房产的房东是胡某。 原来房东胡某为了赚取租金,就私自用东孚镇莲花村某号的合法证明材料和企业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并让该公司顺利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际却让该企业在东孚镇过坂村经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