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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VIP特需门诊收费标准敲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7:40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8日讯 (记者 吴语) 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中医院等四家医院的VIP特需门诊收费标准已经敲定,专家级最高收费标准15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的。

  根据《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并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厦门市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批复》立项,经现场验看,厦门市物价局同意四大医院在保
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供患者自愿选择的VIP特需门诊医疗服务。据悉,VIP特需门诊医疗服务内容为:含挂号费、诊查费、提供健康手册、参加健康教育讲座和专题健康知识讲座、电话预约门诊。最高收费标准:(1)、专家(指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并具有院士学位或博士生导师或享受国务院津贴、名老中医,并报市卫生局、物价局备案):150元;(2)主任医师:100元;(3)副主任医师:50元。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VIP特需门诊医疗服务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一,设立VIP贵宾接待室,配置沙发、空调彩电、饮水机等;第二,每位坐诊医师应有独立诊室、主动维护患者隐私,提供全程陪同的绿色通道诊疗服务;第三,服务对象可点名门诊、点名手术,医师点名门诊量、手术量不得超过本人当年普通门诊量、手术量的10%;坐诊医师特需门诊量不得超过本人当年普通门诊量的25%;第四,每人诊查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第五,依据个人情况提出健康生活建议;提供年度VIP服务的会员应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及跟踪服务;第六,提供体检或其他服务价格按《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项目标准执行。

  该负责人强调说,VIP特需门诊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最高限价,可以由医院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向下浮动收费,但必须做到保质保量,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患者自愿原则。其中,第一医院VIP特需门诊包括总院与杏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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