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生可报名参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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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7:47 台海网 | |||||||||
台海网10月18日讯(记者 范希平 实习生 叶然) 昨日,厦门市征兵办召开在校大学生征集工作会议,今年征兵面向厦门所有公办高校,还将在10所民办高校设立试点。征集对象基本为福建籍男性学生,以大一、大二年级学生为主。 高校在校生入伍后,在其原户口所在地给予优待的基础上,入伍所在区的人民政府负责补足厦门籍城镇兵优待金标准与其原籍地优待金的差额。
退役后复学并完成学业的大学生,由学校积极推荐就业、人事部门优先办理手续,其军龄视同工作年限。如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工资可直接定级,不实行见习期工资。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伍地安置部门与其原籍安置部门协商接受安置。 未服满现役或被部队除名的,除按《兵役法》和省市有关规定惩处外,取消其保留学籍、复学、安置的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