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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责任认定书得不到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7:51 潇湘晨报

  本报讯一起普通的追尾事故,却让的哥王承文最近一个月过得郁闷无比。他拿着长沙开福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却找不到肇事司机索赔。

  9月14日晚8时30分许,王承文将车开到黄兴路万代大酒店附近时,被一辆牌号为湘A45999的褐色小车追尾,出租车后保险杠及尾厢被撞凹。事发不久,开福区交警大队民警邱清平赶到现场处理事故,并当场调解。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次日,开福区交警大队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追尾车辆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9月16日,王承文将受损车辆开到长沙市物价鉴定中心做鉴定,得到的鉴定结论是,车辆损失达1960元。

  交警部门根据车牌号从电脑中调出对方资料提供给了王:车牌号为湘A45999的车主姓袁,住址是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办事处。电脑资料上还有袁的手机号码。此后,王多次拨打电话联系对方,但均未能打通;前往该地址找人也未果。

  前日下午,王承文再次来到开福区交警大队。开福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贾大洋称:“这种车辆发生轻微碰撞损坏价值低于1万元的且没有人员受伤的事故,在处理时可适用简易程序,因此可不用扣留司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至于赔偿,贾大洋表示,王承文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面对答复,王承文只能无奈地说:“对方在哪里我都不知道,怎么起诉啊?” 记者 熊智能 郑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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