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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妨碍公务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9:00 无锡日报

  本报讯陕西来澄打工青年赵某自行车被盗,竟伤害民警。昨据江阴法院证实牞被告人赵某已构成妨碍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夏夜,陕西来澄打工青年赵某,发现自行车被盗即拨打110报警。民警即刻出警到现场,在了解情况后要求赵某带有关失物凭证到派出所登记立案,却遭到赵某漫骂,赵某从屋内拿了把菜刀欲伤害民警,被同乡劝阻。次日凌晨,赵某被传唤到派出所,当民警要求
赵某在传唤本上签名时,他竟拿起放在办公桌上的玻璃烟灰缸砸打民警头部,致民警受轻微伤。(夏京一刘文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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