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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相勾结受贿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9:47 云南日报

  为满足一己私欲,便利用弟弟担任医院院长的职权之便大搞权钱交易,最终走向犯罪道路。近日,由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的昆明欧凯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孙世明受贿一案经会泽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世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3.8万元。

  2003年9月至2005年2月,孙世明利用其弟孙世斌任会泽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之便,
为云南丹彤集团医疗工程处负责人张某某说情,要求孙世斌将会泽县人民医院的手术室净化工程交给张某某做,并告诉孙世斌事成之后会有好处。在孙世明的说服下,张某某成功承揽了会泽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随后,孙世明分四次收受张某某贿赂的人民币共计23.8万元。

  鉴于被告人孙世明有自首情节,在与孙世斌(另处)共同受贿过程中系从犯,且积极退缴赃款,有悔罪表现等,法院作出了从宽处理的判决。

  何赟赵文韬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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