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重逢不相识先前教诲耳边风迷途少年需要心理辅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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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0:4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数月前刚当被告的少年,再度站上法庭面对同一名法官却毫无印象,之前听过的劝导也全成耳边风。昨天,市区一名法官谈起前两天的开庭经历,感叹有些少年犯抱着“破罐破摔”的心态不肯迷途知返。 来锡打工的16岁少年张某找不到工作,花光身上所有盘缠后,在街头饿得受不了,偷取变电箱里的大量电线卖钱。法官顾念他“为生活所迫”犯下错事,且是初犯,仅判了他
据了解,目前无锡多个法院在审理青少年案件前,都会对失足少年进行生活环境、家庭背景及性格脾气等调查。出发点在于清楚了解犯罪成因,在办案中适时规劝他们回归正途。可据有关反馈,有些孩子对此有抵触情绪,接受调查时不愿回答问题,或故意提供错误情况。很多人只关心判决结果,规劝教育之类的话往往听过就忘。 为此,法院尝试采取了不同措施,如北塘法院请有威望的老干部与缓刑少年结对,滨湖法院到少管所与少年犯谈心。锡山法院最近送达判决书时附寄法官寄语,与判刑少年一对一通信。有一名冲动下捅伤别人的少年犯收到后还专门写回信表示悔过。据悉,个别法院还联系心理专家给少年犯提供咨询。 有关人士建议,可以让心理专家介入未成年人案件,在情况调查、开庭审理以及判后教育等环节上加强对失足少年的心理辅导,增强他们改过的信心。(容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