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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一速递员讲“义气” 虚增业务骗客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0:4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10月18日杭州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张晓慧)浙江江山市的王某为解朋友缺钱困境,竟然利用速递员身份,伪造客户签名,虚构了61笔业务,诈骗巨额业务费。2006年10月11日,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以涉嫌诈骗罪予以批准逮捕。

  王某,今年18岁,浙江江山市人。高中毕业后,经朋友介绍进入某速递公司任速递员,半年后,因做事勤恳,工作负责,被公司派到温州永强片区进行业务锻炼。今年3月份,
速递公司承接了龙湾立信鞋业有限公司的速递业务,鞋业公司业务量较大,是速递公司的大客户,公司分派能干的王某具体负责。自负责立信公司的速递业务以来,王某以按时收发件,从不延误时间,且为人诚恳受到了立信公司的信任。

  今年3月下旬的某一天,王某接到一通电话,是其儿时的好朋友吴某打过来的。接到久违的朋友的电话,王某很是兴奋,但是吴某带来的讯息却让王某很是为难,原来吴某的父亲因病住院,急需一笔钱,吴某自己还没找到工作,家里又较贫困,想让王某帮帮忙。王某想起两人是这么好的哥们,且吴某父亲平常对王某也很照顾,在王某看来,不知道也还罢了,既然知道了这件事,怎么也要帮忙。可是自己刚工作不久,也没有多余的存款能拿来应急,该怎么办呢?

  想到明天要到立信公司领取业务费用,王某突然“灵光一现”,赶紧找出前几天立信公司签发的业务单子,上面有该公司市场部经理李某的签名。于是王某在空白业务单子上填上虚假的速递业务情况,并模仿李某的签名,伪造了一笔业务,准备混在那些真实的单子中一起拿给立信公司领取业务款,试试能不能蒙混过关。

  在与立信公司合作的期间,王某发现该公司在其前去领取业务款时,由王某直接拿着业务单向公司负责人签字后,即可向出纳领取现金。而公司负责人又不了解每笔业务是否真实有效,这给王某实施作案留下了很大的空间。而事实也正如王某所预想的,王某不费吹灰之力即从立信公司拿到了第一笔虚构的速递业务款——143元。

  在第一次“轻松过关”之后,从4月份开始的两个月间,王某利用速递业务员身份,在所持有的空白速递业务单据上,模仿立信鞋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的签名,虚构速递业务,并将一笔笔虚构的业务单据夹杂在真实有效的业务单据中,骗取立信公司总经理虞某的鉴字后,到公司出纳处领取业务费,总共虚构了61笔业务,诈骗立信公司现金12410元。

  5月份,王某担心,如此高频率地虚构速递业务,很容易引起公司的警觉。反正事情迟早会败露,不如“走为上计”,于是干脆辞职离开公司。之后,王某辗转于丽水、台州、金华,每到一个地方即躲躲藏藏,惶惶不可终日,总觉得有人发现了他做的坏事,好象碰见的路人都用异样的眼光在看着他。

  这样吃不下,睡不着的日子,让王某很是后悔当时的所作所为,但世间什么药都有卖,就是没有后悔药可卖。其间,王某也想到去自首,这样起码可以睡个安稳觉,可是转念一想,说不定被害公司根本没发现那笔糊涂账,这样岂不自投罗网。于是这样的侥幸心理支撑着王某继续过着“过街老鼠”一样的生活。

  8月份,立信公司进行账目审核,发现4、5月份的速递业务费用支出明显增多,经询问核对,发现大多数业务单是伪造的,于是报警案发。由于王某已潜逃离开温州,公安机关即开展网上追捕。

  9月7日,公安机关将躲藏在朋友家的王某抓获归案。被抓获的王某舒了一口气,“总算结束这逃亡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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