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禁令” 请您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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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1:42 今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杨毅 王栋 单宝龙)昨天,市交管局就落实公安部并严格执行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五条禁令”,公布举报电话:26013010,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公安部出台的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五条禁令”内容为:一是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核发驾驶证;二是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三是严禁参与、协助或纵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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