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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酒后闹事 捆绑房东致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2:50 法制晚报

  为防酒后闹事 捆绑房东致死

  房客被诉过失致人死亡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李力)为防止房东酒后闹事,房客景女士在征得房东同意后,将其捆绑手脚放在床上。几天后,房东因肺炎死亡。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受理
了此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

  31岁的景女士去年9月来京后住进南苑某村。9月9日,房东于某告诉景女士自己没有什么亲人,并问她愿不愿意把他当父亲看。景女士同意后,于某当面写下了一份遗嘱,称于某自愿将所住房屋一切财产交给景女士管理,要求生老病死由景女士负担。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月6日晚,景女士在暂住地为防止于某酒后打砸东西,在征得于某同意后,用绳子将于某的双手、双脚捆住。此后,景女士就承担起给于某喂药、喂饭的责任。

  1月10日,景女士到于某的房间给他喂药和喂饭时,发现于某已经死亡。景女士随后拨打110报了警。

  检察机关认为,景女士因疏忽大意,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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