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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女出纳 侵吞学费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2:52 法制晚报

  培训学校女出纳 侵吞学费4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李奎)某培训学校女出纳员李某将收取的4万余元学费据为己有,今天被市一中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今年26岁的李某是北京市海淀区一家计算机培训学校的出纳。经法院查明,2004年
8月至11月间,李某利用自己担任学校出纳的职务便利,采取收款不上交的方式,私自侵占了该校学生朱某、张某等3人交纳的学费共计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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