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38户农民投诉假种子 得到32万元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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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0:3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赤峰10月20日消息(记者文伟 赤峰台记者品铭 周策) 10月18日,因购入假种子受损的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马架子村农民得到了32万元的赔偿。 2006年7月30日,元宝山区工商分局接到马架子村部分农民投诉,称其从大连明翔贸易公司驻赤峰农产品办事处购买的“红润三号”胡萝卜种子,至收获时发现大面积畸形,根毛较多、分枝、长瘤、裂纹、矫小,达不到收购标准,怀疑种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经调查了解,受损农户共38户,受损土地面积近200亩,直接经济损失35万余元。经调查,种子的提供者是喀喇沁旗的韩某,“红润三号”种子共销售600盒,每盒售价100元,种子的生产厂家为黑龙江省全福种苗有限公司。2006年2月15日,韩某以大连明翔贸易公司驻赤峰农产品办事处的名义,与元宝山镇农村经纪人赵军、李有签订了150亩的胡萝卜种植回收合同,合同规定胡萝卜成熟后由他负责进行收购。8月15日,赤峰市种子管理站出具鉴定报告,判定该种子为不合格种子。 后经调查发现,韩某私自篡改了大连明翔科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伪造了合同专用章。根据案件性质,韩某已涉嫌犯罪,元宝山区工商分局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元宝山区工商分局要求黑龙江全福种苗有限公司对受损农民作出责任赔付。10月18日该公司把32.04万元赔偿款交到受损农民手中,并向农民赔礼道歉。 | |||||||||